一、實施對象及方式 :111下期中考成績低於59高於30分者,可向面授教師申請期中二次考查,請依照老師規定的日期繳交期中二次報告。
二、成績計算方式:二次考查成績超過六十分者,以六十分計算,成績未達六十分者,該科成績就期中二次考查成績或原成績擇優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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