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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表格
除【基本資料更正】、【寄考申請】、【轉區申請】可以傳 真或E-MAIL受理外,其他事宜仍需至中心臨櫃申請。
印出後填寫完畢請傳真或E-mail至中心。(傳真號碼: 03-5717244、E-mail: nou03@mail.nou.edu.tw)
因故無法參加面授教學,最遲需於面授後二日內自行上教務行政資訊系統登錄請假。
期中末考試因故未能參加,需於二週前備齊相關證明方能申辦請假手續。
考試請假規定
受理時間:同學因故無法參加考試時,請於考試前二週內攜帶證明文件,親至或託人至中心辦理請假手續;臨時事故者最遲於考試後二日內檢具文件補辦(不受理郵寄請假)。
申請時需檢附:1. 補考申請書 2. 正式證明文件 3. 選課卡(影本);正式證明文件「需能證明考試當日確實無法應考之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不符或不全恕不受理」;完成請假手續,始得參加補考。
學生無法如期參加考試又未請假參加補考者,以曠考論處,該次考試成績以零分計算。學生如期參加期中、期末考試復參加補考者,該次考試成績亦以零分計算。
請假事由類別(如下表)
考試請假證明(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