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下學期畢業證書領取及畢業生楷模推薦
~恭喜同學成為112學年度下學期畢業生~
一.畢業證書領取: 於7/30(二)開始領取,請記得帶學生證!
1. 繳回學生證
2. 畢業生流向調查問卷填寫:同學可先於線上作答「112下畢業生流向調查問卷」,
請留存作答後的回覆信件或截圖佐證,或可於現場填寫紙本問卷完成即可領取畢
業證書。
二. 畢業生楷模申請: 申請期間7/30~8/12
一、 符合「國立空中大學畢業生學習楷模獎勵標準」學習楷模獎勵事實之畢業生,請於
113年7月30日(含)起向新竹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請。
二、 符合推薦條件之應屆畢業生,其中夫妻或直系血親、兄弟姊妹同時畢業者、成績優
秀新住民學生項目,由於各中心查核不易,請畢業生填寫推薦表及備妥相關證明文
件主動與所屬中心聯繫申請。
三、 畢業生學習楷模推薦條件如下:
(一) 年長好學,精神可嘉(70歲以上)。
(二) 身心障礙自強學生(重度及極重度)。
(三) 原住民學生,成績優秀(畢業總成績85分以上)。
(四) 國中、小學歷入學,完成學業(限第1次畢業者)。
(五) 本校同一學制第三學位以上畢業。
(六) 夫妻或直系血親、兄弟姊妹同時畢業者。
(七) 新住民學生,成績優秀(畢業總成績85分以上)。
(八) 其他具特殊成就及傑出表現,有具體表現事蹟者。在學期間至少符合下列一款:
1. 競賽才藝:代表本校參加校際性或國際性競賽,成績優異,為校爭光者。
2. 學術研究:發表創作、發明、設計、技術專利或研究成果,能提升校譽者。
3. 領導服務:積極參與全校性事務工作,或舉辦、領導重要活動等,或參 與公共事務、社
會服務等,為校爭光,事蹟卓著。
4. 生命禮讚:遭遇重大事故,能突破逆境、持續進修,展現熱愛生命者,對發揚生命教育
有啟導作用者。
四、 被推薦之畢業生經複審核准後,將由所屬中心轉知表揚事宜。
★請逕至國立空中大學學生事務處網站/行政資訊/下載專區/畢業生學習楷模,
下載「國立空中大學畢業生學習楷模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