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獎補助金(舊制)、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新制)申請公告
110學年度以前(含110學年度)入學之特殊教育學生,其獎補助規定適用舊制;
111學年度以後(含111學年度)入學之特殊教育學生,其獎補助規定適用新制。
網路申請自112年8月23日至9月11日,並請於112年9月12日前向所屬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
一、凡符合「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適用舊制」(107年7月10日修正)、「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修正條文適用新制」(111年8月1日施行)申請條件及適用期限內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本校之全修生,於112年8月23日至9月11日期間完成網路申請登錄(教務行政資訊系統 https://noustud.nou.edu.tw/ ),並於112年9月12日前,以:
1. 書面申請表、
2. 「身心障礙手冊」或 新制「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及
3. 適用期限內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影本
向新竹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請。
二、有鑒111下應屆畢業生經畢業申請核定後,已非屬本校在籍生,無法進行網路申請,故上述學生須於112年8月23日至9月12日期間,檢具:
1. 書面申請表、
2.「身心障礙手冊」或 新制「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適用期限內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影本及
3. 111下畢業證書 或 臨時畢業證明書影本,
逕向新竹學習指導中心辦理。校本部一律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案件。請同學把握時效,逾期不予受理。
三、新制身心障礙學生<111學年度以後(含111學年度)入學之特殊教育學生>補助金需待獎學金得獎人數確認後,再行公告補助金名額。本校預計於10月上旬於學生事務處網站公告新制補助金名額,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可於112年10月13日至10月25日向新竹中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請。
四、詳細申請內容及流程請參閱學生事務處「獎學金申請專區」之「身心障礙獎補助金」網頁。(https://www2.nou.edu.tw/coach/docdetail.aspx?uid=4503&pid=4430&docid=32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