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空中大學113學年度上學期新竹中心各類專班訊息
本專班除在本校曾修讀相同課程及格可採計外,其餘課程皆需修習
編號 |
名稱 |
說明 |
預計開設科目(學分數) |
1 |
社會工作副學士專班 |
本校「社會工作與福利行政科」修畢本專班課程同學可取得「社會工作學副學士」學位,符合進入社工領域工作的基本門檻。 |
心理學(3)、
社會學(3) 、
社會工作概論(3) 、
方案設計與評估(3) 、
社會統計(3) |
2 |
公行(警、消、海巡)學士專班 |
為協助員警、消防、海巡人員、有志報考公職及現職公務人員轉職系需求之人士,提升學歷增進知能,可兼顧勤務工作,開設公共行政學系「公行學士專班」,修畢本專班可取得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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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學(上)(3) 、
行政法基本理論(3) 、
人力資源管理(3) 、
民法(財產法篇;總則.債.物權)(3) 、
全球環境變遷與生態永續(2) |
3 |
家庭教育學分專班 |
依據本校生活科學系「家庭教育學分學程」 計畫實施,修畢本專班得申請生科系「家庭教育學分學程」證明。 本學程至少需選修 26 學分(含核心課程五科與選修課程五科) |
家庭生活教育導論(3) 、
家庭與親職(3) 、
家庭諮商與輔導(3) 、
家庭危機與管理(3) 、
兒童發展與保育(3) |
4 |
商學系「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及不動產估價師」考照學分專班 |
本專班規劃二年期的課程,第一年課程結合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人的考試科目;修滿二年課程可報考不動產估價師,以及取得該證照必備學分。本專班非常適合有實務經驗的從業人員,或是準備應考不動產證照的同學報名修讀。 |
A. 民法(財產法篇:總則、債、物權)(3)、
B. 不動產經紀法規 (3)、
C. 土地法規(3) 、
D. 推廣課程-信託法規(2)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3年8月31日來電登記,報名人數達 15人以上者,將以簡訊通知前來註冊選課。(報名及洽詢電話:03-5720930#1316)
* 收費標準:新生報名費 300元,1學分 940元。(D.推廣課程為每學分3,000元,空大、空專生者免收推廣課程報名費)。
* 學習方式:觀看網路教學課程﹢教科書(教材)﹢4次實體面授﹢期中、期末考。
* 成績考核:每科2 次作業及學習參與(含面授到課率)占學期成績 30%,期中考30%,期末考40% (面授老師命題及評分) 。
* 申請修習學分學程/學分學程證書辦法:
申請「學分學程證書」辦法: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第八條規定辦理:「全修生修畢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學業成績表,申請核發學程學分證明書;於本校附設專科部或推廣中心所修讀之學程科目學分,須先辦理學分採認至空大學籍」。
* 社會工作師考照相關注意事項:
1. 考照學歷資格 必須為專科畢業,參閱考選部相關規定 2.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