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上學期「 張洵先生暨張郭貴蘭女士安家獎 學金」
請於113年11月4日 星期一至113年11月18日(星期一)止
檢附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文件寄送至所屬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請
「張洵先生暨張郭貴蘭女士安家獎學金」係本校張曼莉面授老師為感念父親張洵先生、母親張郭貴蘭女士生前熱心助人及助學而設立,獎助單親自力扶養子女而仍勤奮向學之學生。
相關規定如下:
一、申請條件︰凡本校113學年度上學期 大學部(全修生、選修生)及專科部 在學之學生 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1. 學生本人因故單身且實際自力扶養尚在就學之子女 2 名以上。
2. 112學年度下學期至少選修 3 科 9 學分以上,學期平均成績 80 分以上。
3. 未領取政府學分學雜費補助、減免或其他獎學金者。(採「不得兼領」之原則。當學期同時獲得其他獎學金者,請擇一領取。)
備註︰學生不論是否多次入學,於國立空中大學(含大學部、專科部)就學期間,至多以申領 8 次為限。
二、發放標準︰本獎學金為獎助單親自力扶養子女而仍勤奮向學之學生,發放標準依序如下。
1. 申請者扶養在學子女人數多者優先發放。
2. 申領次數少者優先發放。
3. 無法依前二標準發放時,依前學期選修學分數多者優先發放,再依學期平均成績高低決定,如遇同分時,以選修科目數多者優先發放。
三、名額與金額︰
1. 錄取名額: 6 名 〔增加2名額:該獎學金係由湯寶玉老師熱心提供〕
2. 獎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 3,000 元整。
四、申請文件︰
1. 申請表(如附件)。
2. 113學年度上學期繳費單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3. 112學年度下學期期成績單。
4. 單親證明(最近3個月內全戶記事不省之戶籍謄本乙份)。
5. 自力扶養就學子女113學年度上學期之在學證明(學生證或相關證明)。
五、申請期限及方式︰113年11月4日(一)至11月18日(一)止,向新竹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請並檢附所有申請文件。請同學把握時效,逾期不受理。
六、審查程序︰由學校受理、初審後,彙整申請學生資料,送請捐助人複審並決
定獲獎名單。
七、本獎學金除公告得獎訊息外,並個別通知獲獎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