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課科目規定:
(一)每學期選課 (含全遠距及多次面授 )科目上限5科;得另外加修微學分課程,科目上限 2科。
(二)全遠距及微學分課程選課人數需達開班標準,始得開課,選課未達開班人數者,得於開播日2週前洽所屬中心辦理改(退)選。全遠距科目,應於一般課程 (含多次面授 )5個科目上限內辦理改選 ;微學分科目 ,僅限於該微學分 2個科目上限內辦理改選 。
(三)如因個人因素而欲更改科目且尚未繳費者,可於當學期規定時間內(非上班日及假日不受理 ),電洽或前往所屬中心辦理改選 ,惟本項改選
作業僅限於學分數相同科目之更改 ,請同學選課前務必特別留意。
(四)海外學生因所處地域時區差別,請勿選修電腦實習、全遠距與微學分課程;若誤選該表列科目,請儘速辦理加退改選,請同學選課前務必特別留意。
其他注意事項:
1.不得同時選修面授衝堂或不得同時選修面授衝堂或考試時間相同之科目考試時間相同之科目,視訊面授預定時間表及考試時間表請參閱當學期選課注意事項公告。
2.請務必確認所選科目(及面授方式)正確無誤後再繳費。完成繳費後若欲再加(改)選科目,需親洽所屬中心辦理,並現場繳交差額現金。
3.各中心預排課程(含實體面授日期),請至所屬中心網站查詢。
4.曾於本校畢業,再次入學之新,建議勿重複選讀曾修習及格之科目。重複選讀相同課程,該科目之學分於畢業採計時以一次為限,並優先採採計高學分科目,同學分時則採計最高成績者。
5.抵免(含採認或減修)與修讀之課程或領域如有重複,其採計另應依抵免規定辦理。
依本學分抵免辦法可申請學分採認或減修:
一、在本校 含附設專科部、推廣教育中心 修得之學分可申請採認 。
二、在 外校修讀之學分可申請減修畢業總學分。
三、請 於每年 2 月初及 9 月初 提出 申請,相關資訊請詳閱教務處 學生專區-學分抵免網頁公告事項。
*若學生於就讀本校後,修得或採認基礎通識課程學分,該學分數仍計入學生畢業總學分,惟不複減修該基礎通識領域學分。
請詳閱https://www106.nou.edu.tw/~general/part3_1_3.php
選課規定如有變動,依本校教務處公告為準! 教務處網站
教務行政資訊系統(選課系統): https://noustud.nou.edu.tw/
*選課指引請參考:
公共行政學系 新生選課建議
公共行政學系 課程群組
公共行政學系 課程規劃說明
公共行政學系 四年大表
公共行政學系 每學期課表
*選課相關說明請參考下列連結:
『新生如何進入註冊選課系統』操作指引
網路選課(含學分學雜費減免)操作指引
『如何查詢學號』操作指引
查詢已選科目及面授方式操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