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校推動微學分課程實施要點第六點
1.新開微學分課程:課程主持人應填具「國立空中大學微學分課程開設計畫表」,經系(通識中心)課策會審議通過,並提送校課策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2.續開微學分課程:課程主持人應填具「國立空中大學微學分課程開設計畫表」經系(通識中心)課策會審議通過後送教務處彙辦。
另如續開微學分課程時,要申請修訂簡易數位教材,依本校推動微學分課程實施要點第四點(四)略以:「上述簡易數位教材每學期均得申請修訂但以不超過1/3為原則,並應填寫簡易數位教材修訂計劃表送校課策會審議,且以實際累計時數計算工作時數或費用。」
總結:
1.無論新開、續開,請於一年前提案,提案時請使用本網頁之本系表格,如為續開且要修訂簡易數位教材,請依上述規定再提供簡易數位教材修訂計劃表(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
2.另提案時請提供【選課說明】,以利教務處製作選課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