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協助本系新開課程專任(案)教師於課程製作期間處理相關行政作業,擬補助聘請教學助理,以如期如質完成課程製作。
二、申請及聘任方式:本系開課之專任(案)教師於新開課程經本校課程及教學策劃委員會與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出書面申請,並應簽寫切結書確保課程於計畫期程內完成,經系辦確認後統一聘僱。
三、教學助理工作內容:協助開課教師處理新開設課程期間資料蒐集、會議召集、對外聯繫、時效跟催等相關行政事務,定期(每3個月)聯繫學科召集人及委員與教學設計暨媒體委員確認開課進度,實施查核控管及跟催作業,俾利課程順利開設。
四、補助原則:經系務會議討論同意後給予補助,惟受限於本系年度預算有限,每學年補助課程數上限原則如下:
(一)無書、外書、全遠距課程,補助上限1科。
(二)微學分課程,補助上限1科。
(三)學校自製教科書補助上限3科。
(四)補助經費由本系行政管理費支應並依會計年度規範辦理。
(五)補助課程數得依據當年度學系預算使用情況報請系務會議同意後動態調整。
五、費用補助標準:
(一)無書或採用外書、全遠距(3學分)課程:每門共補助1萬8,000元,每月補助3,000元,為期6個月(3,000元*6個月=1萬8,000元)。
(二)微學分(1學分)課程:每門補助6,000,每月補助3,000元,為期2個月(3,000元*2個月=6,000元)。
(三)自製教科書(3學分):每門補助3萬6,000元,每個月補3,000元,為期12個月(3,000元*12個月=3萬6,000元);若有和校外教師合寫教科書部分則按寫作比例補助。
(四)暑期課程依照前述標準減半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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