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指引
1.期中、期末考試日期請參考教務處網站公告,各類專班依中心實際情況調整。
2.考試出題方式,請上本校教務處或個學習指導中心網站查詢。
3.參加期中、末考試,全修生必須攜帶當學期核發之學生證;選修生需攜帶身分證,以便查驗。
4.期中、末考試請假應於考前1週持有效證明文件,向所屬學習指導中心申請考試請假及補考。惟因緊急事故,臨時無法參加考試者,得檢具證明,於考試後兩日內申請補考,補考之成績其超過60分以上之部分除2計算。(例:某科考試得70分,則該科之補考成績為60+(70-60)/2=65)
※考試時一律將答案書寫在答案卷上,勿使用紅筆作答,使用鉛筆作答扣10分。
考試地點:
若所選課程含有部分視訊及部分實體面授:其考試地點為實體面授之地點。
若原部分或全部實體課程有未達開班人數者,則被編排為視訊夜間班時:考試地點仍維持原實體面授地點。
參加考試: 請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應考,並遵守本校教務法規之學生考試規則。
期中考二次考查(期中二次考查說明)
• 期中考不及格且達30分者,可於成績公告後10日內自行向面授老師申請,採行補救教學及給予期中二次考查,考查內容由面授老師規定。
• 二次考查成績超過60分者以60分計算;未達60分者,二次考查成績與原成績擇優為計。
• 期末考無二次考查。
本校對學期成績不及格之科目並無補考措施,亦無退學及留級之規定。修習及格之科目學校會發給學分證明書。
各科考試成績通常於考後3星期公告,同學亦可上網查詢。網址:https://noustud.nou.edu.tw/。
※ 「考試時間、教室」與「面授時間、教室」是不同,請詳閱各中心網頁有關面授點編班表及考試資訊專區之公告;其他考試相關資訊請參考教務處考試資訊專區。
※ 全遠距及微學分課程:由面授老師全權負責,不安排全校期中、末考統一集中考試。
※ 專班:成績考查從面授老師規定。考試資訊請至各中心網頁查詢「各類專班資訊」、或教務行政資訊系統查詢。
※ 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或所在地學校之重大活動,須更改日期或地點時,請參照教務處或學習指導中心網站最新消息公告之日期、地點。
教務處 考試資訊:https://studadm.nou.edu.tw/FileManage/download?categoryId=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