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網頁需要支援 JavaScript 才能正確運行請先至你的瀏覽器設定中開啟 JavaScript
凡111學年度下學期在學之大學部全修生或專科生,具有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身分,且符合本獎助學金計畫者,請填妥附件2:申請表(正式申請表俟申請後由校本部統一進行線上申請列印後,再轉請學生及相關人員簽章),並檢齊相關證明文件,於112年2月13日(星期一)至3月3日(星期五)前向所屬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