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轉科 (組)辦法:
一、本校學生為符合修讀志趣,得依本辦法申請轉科(組)。
二、 每位學生轉科(組)以一次為限。
三、 學生可於每學期加改選期間,至 學習指導中心 申請 轉科(組)同時辦註冊選課。
四、學生申請轉科(組)時應繳回原學生證,另交一張照片及補發學生證工本費 以製發新學生證。
五、轉科(組)學生在原科(組)所修習之科目學分,直接計入轉入之科(組),畢業科目學分須符合轉入科(組)之規定 方得畢業。
六、學生轉科(組)申請核准後,不得再申請返回原科(組)。
七、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備註:
製發新學生證應依本校學生中英文證件申請辦法(補發學生證)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