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開課程校外審查委員推薦名單提案至系教評會審議,所需表格如下:
1.新開課程校外審查意見表word檔:請填【一、課程基本資料】及【二、課程各單元(主題)之說明】
2.新開課程審查校外委員推薦名單word檔:請依照本系新開課程外審作業要點規定提供系辦完整資料。
***依本系新開課程外審作業要點第四點(如下)
四、校外審查委員審查名單產生方式:由該課程學類負責人,推薦不同學校相關學術領域之副教授以上「校外審查委員推薦名單」至少六人,提系教評會審議。
學類負責人如擔任該課程學科委員或課程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則由同學類之其他教師推薦之。如該學類僅一位教師,則由系教評會推選一人負責推薦外審委員名單。
外審時,由系教評會依新開課程學科委員職級及高階不得低審原則,送請三人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