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內獎學金:
1.成績優秀學生、特殊成就、勵學學生獎學金:
選修111學年度下學期課程且符合本獎學金申請條件之學生,於112年2月20日(星期一)至3月8日(星期三)期間完成網路申請登錄,並於3月10日(星期五)前檢具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逕向所屬中心提出申請,相關規定及訊息請逕行參閱學生事務處網頁之「獎學金申請專區」。
二、校外獎學金:
1.原住民獎學金(申請公告請點此)
欲申請本獎學金之同學,請於 112年 2月 13日(週一)至 3月 3日(週五)先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大專校院獎助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cipgrant.fju.edu.tw/)進行網路線上申請,並請於 112 年 3月 6日(週一)前檢具下列文件,向所屬中心提出申請:
(1)原委會申請表(相關欄位之填寫,請參考下方「原住民獎學金申請說明」連結中,申請系統「特殊欄位登錄參照表」或點此下載),
(2)校內查核表(請點此下載),(3)前學期成績單,(4)戶籍謄本--確認原住民身分,(5)郵局存摺封面--獎學金匯款確認用。
2.財團法人幼幼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跨縣市求學清寒學子助學方案」
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學生如有申請需求,請自行上網瀏覽。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02-2331-1885)。
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2年單親培力計畫」
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學生如有申請需求,請自行上網瀏覽。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聯絡人韓小姐詢問(電話:02-2321-2100轉200、201)
4.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凡111學年度下學期在學之大學部全修生或專科生,具有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身分,且符合本獎助學金計畫者,請填妥申請表(正式申請表俟申請後由校本部統一進行線上申請列印後,再轉請學生及相關人員簽章),並檢齊相關證明文件,於112年2月13日(星期一)至3月3日(星期五)前向所屬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請。所附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者,請由中心承辦人加註「核與正本無誤」並核章。
本(111)學年度獎學金計畫之申請對象及相關類組如下:(一)新住民:優秀獎學金、清寒助學金等二大類組。(二)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獎勵金、優秀獎學金、清寒助學金等四大類組。(三)新住民證照獎勵金,無須在學,由申請人檢具資料,自行提出申請。
5.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行天宮急難濟助」
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請上網瀏覽。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0800-217885、02-2502-6606)。
其他各類別獎學金資訊,請點選本校「學生事務處獎學金專區」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