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暨附設專科部109學年度下學期學分抵免撤銷、學分減修及採認申請,訂於110年2月1日起至6日止。開放電腦網路申請,請至本校「教務行政資訊系統」中申請,辦理學分減修者,須另於110年2月4日(周四)至6日(週六)至各學習指導中心完成申請程序。
二、本校暨附設專科部已辦理學分抵免通過之舊生,欲重新申請學分減修及採認,因系統轉檔作業,學生登錄學分抵免撤銷申請後,須於次日再上網登錄學分減修或採認(例如1日登錄撤銷,2日再登錄學分減修或採認,依此類推);請務必依時間辦理學分抵免撤銷,逾期未辦理,將不受理本學期之學分減修及採認申請。
三、本校空大畢業再入學,除了辦理學分採認外,還需辦理學歷減修(53學分)。
四、相關抵免資訊,請至本校教務處「學分抵免」頁面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