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考查
各科目學期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為及格。
各科目上、下學期考查成績占分比例為:
一、平時成績占各科學期成績百分之三十。
二、期中成績占各科學期成績百分之三十。
三、期末成績占各科學期成績百分之四十。
暑期課程平時成績占百分之三十,期末成績占暑期成績百分之七十。
成績查詢請至「教務行政資訊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