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實習課學前準備資料
💡 請同學報名前務必完整看完以下影片及文件
115年第3季社會工作實習報名日程表
報名審查資料
| 序號 |
修課資格審查資料 |
| 1 |
* 實習申請表 |
| 2 |
* 學生基本資料表 |
| 3 |
* 修課審查表 |
| 4 |
* 實習計劃書 |
| 5 |
* 投保實習保險資料 (第三季實習需自行投保) |
| 6 |
*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聲明 |
| 7 |
實習機構申請表 |
| 備註 |
備註1:報名前請先詳閱網頁上方「實習課學前準備資料」。
備註2:「*」為報名時必須檢附資料。
備註3:第一次實習請先報名「社會工作實習」。不可同時報名兩個課程。
備註4:請下載以下報名表格,採單面列印,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
📁 報名用表格下載 (115-3報名表格更新,請下載更新後表格) |
實習保險說明
115-3實習期間,學員須依規定自行完成保險投保,並依以下說明辦理:
- 投保標準:包含以下內容及額度。

- 投保期間:應涵蓋實習課程之起始日至結束日,確保實習全程均在保險保障範圍內。
相關表格
📁 社會工作(福利)實習相關表格 (Google Drive)
實習機構參考名單
以下名單為各機構來函表達可提供實習機會資訊,非本中心提供或安排之實習機構。請同學依機構公告內容,自行與各機構聯繫確認實習資格、名額及相關規定。
- 桃園市私立寬福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桃園市桃園區裕和街35號) / 連絡電話:03-275-7850
- 桃園市私立十分之一居家長照機構 (桃園市桃園區大興里春日路987之10號11樓) / 連絡電話:03-302-8810
- 桃園市私立全家人居家長照機構 (桃園市八德區大興里重慶街188巷32弄15號) / 連絡電話:03-366-0860
實地證明填寫注意事項
📄 實地證明填寫範例.pdf
學分採認
同學修完推廣教育課程並取得學分,若欲將學分採計至大學部或專科部學籍,需經過以下採認程序:
- 學分採認辦理於每學期學分抵免期間,每年 9 月、2 月提出申請。(申請時間依教務處公告)
- 請於抵免期間將學分證明書,註明姓名、學號、電話,傳真至校本部推廣教育中心。
傳真電話:02-2289-6991。
傳真後請撥打確認電話:02-2282-9355 分機 6104、6105、6106、6107。
- 推廣教育中心完成登錄後,請登錄教務行政資訊系統進行系統登錄,操作方式請參見 學分採認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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