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評量
相關法規
國立空中大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國立空中大學學生申請考試成績複查注意事項
考試資訊
相關法規
國立空中大學學生考試規則
考試請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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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時間:同學因故無法參加考試時,請於考試前二週內攜帶證明文件,親至或託人至中心辦理請假手續;臨時事故者最遲於考試後二日內檢具文件補辦。(不克前來者請先電話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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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須檢附:1.補考申請書2.正式證明文件3.選課卡(影本);正式證明文件「須能證明考試當日確實無法應考之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不符或不全,恕不受理」。完成請假手續,始得參加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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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生無法如期參加考試又未請假參加補考者,以曠考論處,該次考試成績以零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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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請假事由類別:
請假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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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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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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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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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校所訂考查日期與考試院依法舉辦之考試相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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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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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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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生產、生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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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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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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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哺育3歲以下幼兒之突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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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資料及醫院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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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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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病、意外事件等臨時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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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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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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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二等親內親屬結(訂)婚:限結(訂)婚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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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帖或請帖及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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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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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親以內親屬喪假:限死亡或告別式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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訃文及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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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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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或點閱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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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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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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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檢定或證照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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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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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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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應徵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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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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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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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國或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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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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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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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輪值或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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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開具正式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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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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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個人因素(請詳列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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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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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代號說明如下:
- 1.A1 ~ C7補考成績以實得分數計。
- 2.D1其補考成績超過六十分以上之成績以五折計。
- 3.補考地點及時間不同於正考,請詳閱補考通知。
- 4.成績考查辦法最新修正公告:110下起兼具本校大學及附設專科部學生身分者,因考試衝堂申請補考者,不得以實得分數計算。
成績公告及查詢
同學可於考試後三週登入「教務行政資訊系統逕至」查詢。如有疑問,得依規定日期至下載專區申請成績複查。
期中考二次考查
1.依『本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十二條「學生期中考試成績不及格者,學校得辦理補救教學及期中二次考查,二次考查成績超過六十分者,以六十分計算,成績未達六十分者,該科成績就期中二次考查成績或原成績擇優登錄。」
2.依本校107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決議期中考成績達30分未滿60者,得向面授老師申請二次考查。
3.時間:期中成績公告後,同學可向各面授老師(實體及視訊)申請採行補救教學及給予二次考查。
4.方式:依面授老師規定方式及繳交期限,繳交二次考查作業,或至教務行政資訊系統 https://noustud.nou.edu.tw/ 作業資訊/查詢平時作業/二次考查下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