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好:
為配合桃園市公家機關及校園自 114 年12月起試辦垃圾袋隨袋徵收政策,即日起於各項面授及考試活動,請同學務必依照下列規範進行垃圾分類:
- 一般垃圾
無法回收之廢棄物,請投入「一般垃圾桶」。
- 資源回收
紙類、塑膠類、鐵鋁罐等可回收物,請清洗後壓扁分類投入「資源回收桶」。
- 廚餘
請自行處理!
- 玻璃瓶及特殊物品(如電池、燈管、電子用品)
校園不提供代收,請同學自行攜回並依相關規定處理。
提醒:
請務必確實依規範進行垃圾分類,若有未分類情形,將導致整車垃圾無法清運,不僅影響外借場地單位正常運作,也可能造成個人權益受影響,並涉及違反桃園市垃圾分類相關規定。
謝謝同學共同維護整潔、友善的校園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