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連結:學務處獎學金專區
110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條件:
- 本校110學年度上學期在學學生,符合申請條件者「詳設置要點」,但不包含當學期新生(含畢業後再入學)、暑修生及各類專班學生。
- 109學年度下學期至少選修3科8學分,學期總平均8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82分以上)。
- 本獎學金以領取一項為限,凡已享有學分學雜費減免者,不得申請。
- 未領取本校其他獎學金(補助金)。
備註: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12條:「...無任何獎懲紀錄者,得評列操行成績為甲等(82分)。」同學於教務系統登錄時無需填操行成績,俟申請書送達所屬中心時,再由中心依您的獎懲紀錄給分。無任何獎懲紀錄者,操行成績及為甲等(82分)。
申請程序:
- 自110年8月25日(星期三)起至9月13日(星期一)止開放網路申請,登入教務行政資訊系統,於「獎學金申請」項目,申請類別點選成績優秀獎學金,進行申請。
- 登錄完畢後存檔,列印出申請表並簽章,於9月14日(星期二)前送至本中心,或以郵件寄達(247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172號 臺北中心楊小姐收),始完成申請作業。
- 教務行政系統獎學金申請操作說明。網路申請流程圖。
獎學金金額:新臺幣5,000元
獎學金名額:依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審議決定
聯絡電話: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02-22829355#3126 楊小姐
注意事項:
- 避免影響同學申請權益,請務必查核您的「基本資料」,若聯絡電話及通訊地址有誤,請務必更正,以利必要時中心能快速與您聯絡。
- 本校各類獎助學金採直匯獲獎學生本人帳戶,銀行帳戶需支付10元匯款手續費(同學自付並於匯款時逕予扣繳),郵局帳戶免手續費,請同學審慎選擇。匯款相關資料由同學自行登錄,由於匯款作業中,只要姓名、身分證字號、銀行(含分行)名稱或郵局局號、帳號等資料,有一字或一數錯誤,即無法完成匯款,請申請同學務必謹慎登錄填寫。
- 本獎學金給獎日期另行公告,如本獎學金獲獎學生當學期如於給獎日期前已申辦註冊退費者,本獎學金則逕予取消獲獎資格。
110學年度上學期特殊成就學生獎學金
申請條件:
- 本校110學年度上學期在學學生,符合申請條件者「詳設置要點」,但不包含當學期新生(含畢業後再入學)、暑修生及各類專班學生。
- 109學年度下學期至少選修2科,學期總平均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82分以上)。
- 本獎學金以領取一項為限,凡已享有學分學雜費減免者,不得申請。
- 未領取本校其他獎學金(補助金)。
- 符合本獎學金設置辦法第8條規定所列條件之一。且其受獎或表揚日期應在110年2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期間。
備註: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12條:「...無任何獎懲紀錄者,得評列操行成績為甲等(82分)。」同學於教務系統登錄時無需填操行成績,俟申請書送達所屬中心時,再由中心依您的獎懲紀錄給分。無任何獎懲紀錄者,操行成績及為甲等(82分)。
申請程序:
- 自110年8月25日(星期三)起至9月13日(星期五)止開放網路申請,登入教務行政資訊系統,於「獎學金申請」項目,申請類別點選特殊成就獎學金,進行申請。
- 登錄完畢後存檔,列印出申請表並簽章,於9月14日(星期二)前將申請表及特殊成就得獎證明送至本中心,始完成申請作業。
- 教務行政系統獎學金申請操作說明。網路申請流程圖。
獎學金金額:新臺幣5,000元
獎學金名額:依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審議決定
聯絡電話: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02-22829355#3126 楊小姐
注意事項:
- 避免影響同學申請權益,請務必查核您的「基本資料」,若聯絡電話及通訊地址有誤,請務必更正,以利必要時中心能快速與您聯絡。
- 本校各類獎助學金採直匯獲獎學生本人帳戶,銀行帳戶需支付10元匯款手續費(同學自付並於匯款時逕予扣繳),郵局帳戶免手續費,請同學審慎選擇。匯款相關資料由同學自行登錄,由於匯款作業中,只要姓名、身分證字號、銀行(含分行)名稱或郵局局號、帳號等資料,有一字或一數錯誤,即無法完成匯款,請申請同學務必謹慎登錄填寫。
- 本獎學金給獎日期另行公告,如本獎學金獲獎學生當學期如於給獎日期前已申辦註冊退費者,本獎學金則逕予取消獲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