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時成績評量說明
自 109 學年度上學期起,學生平時成績(30%)分別為:
第一 次平時成績(10%)、第二次平時成績(10%)及第三次平時成績 (10%)。
第一、二次平時成績為作業成績,第三次平時成績由面授教師依據本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4條第2至第4點規定,包含學習參與、數位學習歷程及與課程相關之各種校內外成就表現)。並依課程性質採用適當的教學活動,以激發學生學習參與的動機。(含面授到課率及面授教師規定)評定。
二、作業題目查詢步驟
1.空大首頁【https://www.nou.edu.tw】點選「在校生」→「學習資源」→「教務行政資訊系統」→ 登入帳號密碼 → 作業資訊 → 查詢平時作業 → 點選第幾次作業 → 點選上方「查詢」→ 勾選科目 → 下載
2.從行動裝置中下載「空大APP」查詢
3.本學期(112上)實體面授,平時成績評量及繳交方式依授課老師規定繳交。
三、兩次作業繳交規定
1.第一次作業題目由學系統一出題,可於「教務行政資訊系統」查詢,第二次作業評量方式由授課老師出題。
2.請學生依空大平時課業用紙或教師認可之紙張書寫,前項空大用紙可在中心或面授日臨時辦公室購買。
3.平時課業(作業或其他方式)依面授老師之規定繳交,並於繳交前事先備份,以免遺失影響平時成績。是否以電腦撰寫平時作 業,須依面授教師規定,學生必須親自書寫平時作業,不可抄襲或複製其他同學作業。
4.請假的學生,平時作業題目與繳交日期,須依照原面授班教師的規定,繳給原面授教師,請勿將作業寄至中心,若因繳錯班級,致使平時成績漏登者,由該生承負後果,原面授教師及中心概不負責。
5.凡未繳交者,該次作業成績以缺交計。
6.兩次作業請於第4次面授時再次與面授教師確認繳交無誤。
四、平時成績複查注意事項
1、請於規定時間內,填寫複查申請表(中心網頁>表單下載>課務>平時成績複查申請表),並附相關證明文件向中心申請。
2、申請複查除詳細填寫複查申請書外,需準備文件如下:
(1)漏登或誤登:檢附批閱過之作業正本。
(2)E-Mail繳交遺失:檢附作業之影本及寄件證明。
3、平時成績複查申請可於每學期期末考當天持相關證明文件至各考場的臨時辦公室申請或郵寄至中心辦理。
4、未依面授教師相關規定方式繳交或逾期繳交之作業,不受理複查。
5、112上平時成績複查時間為 113年 01月08日至01月16日!說明如下:
(1)請詳填申請表,採E-Mail方式辦理(寄至臺北中心信箱nou02@mail.nou.edu.tw,逾期不再受理複查)
(2)不受理紙本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