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上本校新生報名流程:
1、先完成1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止網路報名(繳交報名費)
2、再至中心現場進行正本證件資料核驗、取得學號及完成選課繳費
(暫定113/7/13~7/14(受理時間為9點至16點),113/7/15~7/31(受理時間為平常日9點至12點,13點30分至16點,假日無受理),直接至臺北中心註冊地點辦理註冊選課。
報名日期:
上學期網路報名時間:4月1日至6月30日止。下學期網路報名時間:10月25日至11月30日止。
報名資格說明:
(一)大學部全修生、專科生(高中職或同等學歷或修滿空大40學分之選修生務必重新報名):
1.國民身分證(外國籍人士請持護照及中華民國居留證)。
2.高中以上之學歷證明或資格證件正、影本。
3.一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一張。
(二)大學部選修生(不具學籍,年滿18歲,不限學歷):
1.國民身分證(外國籍人士請持護照或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
* 非本國學歷辦理報名資格事宜,提供下列資料予同學參考:
(一)持大陸地區學歷者:
1.高等大學學歷來臺就學學生申請學歷採認: 大陸地區大學學歷查證資訊網
2.持大陸地區高等專科學歷來臺就學學生申請學歷採認: 教育部委託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辦理查證事宜
3.持有大陸地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證(明)書者,請檢附畢業證(明)書及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書,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採認,方具報名本校全修生資格。
(二)持國外學歷者:
1. 檢附與國內高中(職)或以上相當程度之學歷證件(附中文譯本)
2. 歷年成績證明(附中文譯本)
3. 上述證件皆須向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申請證明文件為真並附有證明函或加蓋證明章戳。
4. 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乙份。( 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
5. 相關規定請參考「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註冊選課-
*於113年6月30日前完成報名及繳交報名費者,本校將寄出入學通知及選課表件(預計於7月初寄發),如未收到選課表件,
可至本校首頁→註冊選課→教務處註冊選課→學期新(舊)生註冊選課注意事項,下載檔案詳閱選課資訊。
暫定113年上學期之新生註冊選課日為113/7/13~7/14(受理時間為9點至16點),113/7/15~7/31(受理時間為平常日9點至12點,13點30分至16點,假日無受理),
請攜帶相關學歷證件(含各類申請學雜費減免證件相關資料),直接至臺北中心註冊地點辦理註冊選課。
相關細節 請來電02-2282-9355轉分機311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