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好,恭喜您完成學業,邁向嶄新的開始。
本校訂有畢業生學習楷模獎勵標準,獎勵標準如下:
(一)年長好學,精神可嘉(70歲以上)。
(二)身心障礙自強學生(重度及極重度)。
(三)原住民學生,成績優秀(畢業總成績85分以上)。
(四)國中、小學歷入學,完成學業(限第1次畢業者)。
(五)本校同一學制第三學位以上畢業。
(六)夫妻或直系血親、兄弟姊妹同時畢業者。
(七)新住民學生,成績優秀 (畢業總成績85分以上) 。
(八)其他具特殊成就及傑出表現,有具體表現事蹟者。在學期間至少符合下列一款:
1.競賽才藝:代表本校參加校際性或國際性競賽,成績優異,為校爭光者。
2.學術研究:發表創作、發明、設計、技術專利或研究成果,能提升校譽者。
3.領導服務:積極參與全校性事務工作,或舉辦、領導重要活動等,或參與公共事務、社會服務等,為校爭光,事蹟卓著。
4.生命禮讚:遭遇重大事故,能突破逆境、持續進修,展現熱愛生命者,對發揚生命教育有啟導作用者。
四、被推薦之畢業生經複審核准後,將由所屬中心轉知表揚事宜。
★請逕至國立空中大學學生事務處網站/行政資訊/下載專區/畢業生學習楷模,下載「國立空中大學畢業生學習楷模推薦表」
(https://www2.nou.edu.tw/coach/docdetail.aspx?uid=4456&pid=4378&docid=15021)
推薦方式:
- 申請期限自112年2月20日起至112年3月10日截止。
- 本中心於3月3日以email將推薦通知寄至符合上述獎勵標準(第1至第5項)之畢業生的學生信箱,並逕行推薦。
- 未收到email通知,符合上述第1至第5項獎勵標準之畢業生,請下載推薦表,填寫基本資料及符合條件,於2月20日至3月10日前email至02nou@gapps.nou.edu.tw或傳真至02-22827037楊小姐收。
- 符合推薦條件之應屆畢業生,其中夫妻或直系血親、兄弟姊妹同時畢業者、成績優秀新住民學生項目,由於各中心查核不易,請畢業生主動與所屬中心聯繫申請。申請條件為第6項至第8項者,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正本、特殊表現具體事蹟)至中心(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172號北院4010服務台)申請。
-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02-22829355#3126 楊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