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中華民國110年8月4日高師大特系字第1101103037號函辦理。 二、有意願申請輔具之聽力損失學生,請填寫「遠距聽覺輔具申請表(第一階段)」,並於「110年遠距聽覺輔助評估人員建議名單」中就近聯絡評估人員,預約評估時間。 三、大專校院新生已於高中職階段申請輔具者,請辦理財產轉移手續,勿重覆申請。 四、若有相關問題,請聯絡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聽語障輔具中心戴雅惠、賴岳鴻助理,連絡電話07-7172930分機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