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資格︰
- 本校112學年度下學期具有學籍且在學之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學生(大學部全修生及專科部學生),符合申請條件者(詳見獎學金實施計畫)。
- 申請類組:
♦ 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優秀獎學金、清寒助學金等四大類組。
♦ 新住民:優秀獎學金、清寒助學金、證照獎勵金等三大類組。
-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獎助(勵)學金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除外)。
- 同時符合優秀獎學金及清寒助學金申請資格者,僅得擇一申請,惟符合證照獎勵金申請資格者,不受限制。
二、申請程序︰
- 申請日期︰113年2月15日 (星期四) 起至113年至3月1日(星期五)止,向所屬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請(請備齊相關證明文件)。校本部一律不受理個別申請。
- 同學請先填寫「線上填報資料用申請表」,下載列印線上填報資料用申請表後簽章。
♦ 線上填報資料用申請表
三、本學期本獎學金分配名額,將俟主辦單位(內政部移民署)通知而定。
四、注意事項︰
- 為免影響同學申領權益,請務必正確登錄、填寫可隨時聯絡之電話及通訊地址,以利必要時校方能快速與您聯絡及寄發相關資料。
- 本類獎助學金採直接匯入獲獎學生本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