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日期及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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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日期:
(一)上學期: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二)下學期:自10月25日起至11月30日止。
二、報名方式:網路報名。 |
報名入學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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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入學前,請務須詳閱本校招生簡章各項規定。
二、請選擇報名類別:
(一)「大學部」:「全修生」或「選修生」。
(二)「專科部」:「專科生」。
三、身分別所需資格 :
(一)全修生:具高中(職)畢業或同等學力。
(二)選修生:不具學籍,須年滿18歲,不限學歷。
(三)專科生:具高中(職)畢業或同等學力。
四、自109學年度上學期起,報名全修生入學學歷:
(一)以「高中畢業」學歷入學者:應修畢畢業學系所開科目
(含學系必修科目)達75學分以上,總學分修滿128學分
(依通識教育中心公告規定辦理),成績及格,得提出畢業申請。
(二)以「專科畢業」學歷入學者:應修畢畢業學系所開科目
(含學系必修科目)達50學分以上,總學分修滿72學分
(依通識教育中心公告規定辦理),成績及格,得提出畢業申請。
(三)以「大學以上(含)畢業」學歷入學者:請依本校學分抵免
辦法第15條第1款規定,申請學分減修(56學分)。
五、持中華民國居留證報名入學者:
(一)請至所屬中心繳驗證件並填寫切結書;經繳驗證件通過者,
由所屬中心協助選課。
(二)不得以就讀本校為由,申請變更居留或延期居留。
六、核驗居留證有效日期,凡超過(大於)本校當學期居留證
效期基準日,始得符合報名入學資格:
(一)上學期:隔年1月31日。
(二)下學期:6月30日。 |
繳交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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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本校全修生及選修生,除以下第三點情形得免繳報名費
外,其他一律繳交報名費300元。
二、報名費一經繳費後,一律不予退費;請於繳費前,自行確認
是否有誤繳或溢繳報名費情形。
三、免繳報名費者如下:
(一)本校大學部、專科部畢業生。
(二)本校大學部選修生符合全修生資格,轉報大學部全修生。
(三)本校大學部選修生修得40學分,轉報大學部全修生。
(四)本校大學部選修生修得40學分,轉報專科部全修生。 |
印繳費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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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繳費單前,請再確認繳費金額是否無誤後,再行列印繳費單及繳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