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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社會工作副學士專班」主要是以想要從事社會福利相關工作的學生所成立的,其中包含社會工作師考試所需要的15科45學分,也配合同學需求規劃相關選修課程,實習課程修課完成後,也可以申請抵免為畢業學分。相關辦法請參閱科法規部分。
如您要以空大學歷取得報考資格請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學歷:取得【社會工作與福利行政科】副學士畢業証書。
2.學科:須修滿依考選部規定之15科45學分。
3.實習:實習滿400小時(含)以上,並取得證明。
二、有關應考資格請參閱考選部公布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