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申請學分學程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方式(二擇一):
(一)請逕向所屬學習指導中心申請。
(二)網路申請(流程):
- 至學生資訊服務系統/登錄帳號密碼/學分學程申請/登錄學程學分證明書
- 勾選欲(可)申請學分學程
- 列印匯款資料(一組銷帳編號)及欲(可)申請之學分學程申請表
- 利用ATM需繳交工本費
- 寄學分學程申請表至教務處辦理申請(請於簽名後寄回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172號教務處)
(三)審核通過者由教務處直接製發學程學分證明書。
二、申請學分學程注意事項:
(一) 「志願服務」學分學程:
- 上下學期每月的前五個工作天辦理審核。
- 推廣教育課程須先辦理採認。
- 如您以採計方式取得學分,請務必檢附如在推廣教育中心修得之【原始成績證明】,如「社會工作實習」、「社會福利實習」...等或請附歷年成績表。
(二)「社會工作」學分學程:
- 推廣教育課程須先辦理採認。
- 請於申請學分學程時,請務必檢附在推廣教育中心修得之【成績證明】,如「社會工作實習」、「社會福利實習」及「社會統計」等或請附歷年成績表。
(三)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02)22829355轉7251黃小姐。
(四)相關規定另請參照;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請自行至教務處網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