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脈由三種炭系形成,摺曲或斷層反覆露出,有上層、中層、下層三層。其採掘始於同治末年(約1873~1875),詳細時間已不可考。一直到縱貫鐵路開通後,明治31年(1898)3 月25日設立礦權,其採掘頓時興盛,許多農夫會在農閒之際也加入採礦,由此可見採礦之興盛,當時採礦只不過採掘上層炭,到大正六年(1918)後各方面需求日益增加,促使商人投資,從手掘改成機器掘,終採掘至中、下層。
樹林區最早開採紀錄地點位於坡內坑,之後陸續於山子腳、石灰坑及潭底等地區設權開採,日治時期計有16礦區在開採,當時開採量與價格,皆受戰爭關係而有所波動。
一直到昭和20年(1945) 太平洋戰爭結束,受到美軍轟炸,煤業一度受到波及停頓,戰後礦場易主,當時樹林區礦場經營者分別為大豐煤礦 「杜伯英」、山子腳煤礦「顏滄海」與坡內坑煤礦「簡掽」。
樹林區內石底層之煤層結構良好,勝和及山子腳兩大煤礦,採取斜坑採煤,經過長期開採,坑道深而運輸系統複雜,採煤層溫度甚高,使之成本增加、生產效益低,已不再符合開採經濟,民國70年前後,因長期虧損,積欠工資,以變賣資產方式,陸續收坑,樹林地區煤礦產業正式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