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1717年前,就有大陸漁民渡海來台開墾,當時台灣西北部行政劃分為三庄,包含北投庄、坑子口庄及海山庄,樹林地區就屬於海山庄。
在文獻紀載中,明確提到西元1717年有大陸巨富來台開墾,有王謨、鄭珍、賴科、朱焜侯開墾海山庄,但因水利工程未興建,經營不良收成不佳,使其地主約於1735年至1751年間土地相繼買賣輾轉,最後土地(現今樹林行政區)由「張吳文」墾號經營淡北海山莊,1755年「張吳文」墾號已購得海山庄大部分的土地,1757年吳洛、馬詔文陸續分股,最後張方大成為樹林區主要業主,以「張必榮」墾號經營本地。
1757年「張吳文」墾號經營地區分布為:
- 吳孟花(吳洛)-彭厝、山仔腳(山佳)
- 馬詔文-隆恩埔
- 張方大(張必榮)-柑園、石頭溪、潭底、麂仔寮、三角埔(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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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必榮先生研究前幾次樹林開墾失敗之因素,發現是因水利不足排水不利,於是請族人張沛世出資一萬八千五百元,業主張必榮先生提供土地,一同開發水圳,引用大漢溪水源,此圳名為「張厝圳」,自水源地經酒廠(現大同科技園區)後方通過博愛市場直至三重,水量豐沛,開拓農業經濟規模甚大。
樹林先賢-
- 賴科
閩人,居淡水,為大雞籠社通事。素勇敢,每出入番社。康熙三十四年(1695)冬與潘冬等前往後山,招撫各社。各社遂皆歸化,附阿里山社輸餉。五十一年(1712)科既富,鳩眾建天后廟於干豆門(關渡)。翌年,與鄭珍、王謨、朱焜侯等立「陳和議」墾戶名,合墾淡水之海山庄(台北縣新莊)、內北投(台北市北投區)、坑仔口等三處草地。五十四年(1715)重建干豆門天后廟,知縣週鍾瑄顏其額曰「靈山宮」。乾隆初卒。
- 張方大
張士箱四子,字分岱,號必榮,臺灣縣人,例貢生。初設「張廣惠」墾號,拓墾彰化一帶。乾隆初,與吳洛、馬詔文合設「張吳文」墾號,得賴科海山堡墾地。乾隆 二十二年(1757)十月,馬詔文退出。二十五年十月,方大自立「張必榮」墾號。三十一年,以地高乏水,與族人沛世築永安圳,自二甲九福安陂引擺接溪水以 溉,仍不敷,再由三塊厝引水,水流乃豐,海山、擺接等地田六百餘甲賴之。自是海山荒埔,開闢殆盡。方大嘗修海山之榕樹、太平二橋,潭底(樹林鎮內)大帝廟亦其所創建。
- 吳洛
字懷書,福建晉江人。歲貢生。父家槐為漳邵鎮標千總。兄弟三人,伯仲早逝。既承菽水之歡,復以舌耕撫養諸姪。雍正十年(1732),以軍功咨部,加衛守 府,召受劄付,以親老辭。迨親歿後遊臺,客巡臺御史高山幕。及高秩滿歸,適彰化初設縣治,曠土荒蕪,沿山一帶,地尤肥沃,洛遂募佃以墾,築圳灌田,先拓丁 臺之野,次及阿罩霧(霧峰)、萬斗六,草萊既闢,至者日多,遠至南北投庄,歲可入穀萬石。乃居彰化東門街,舉明經。乾隆初,偕張方大、馬詔文等 進墾台北海山等庄。洛既富,乃建宗祠,刊家乘,置祭田,割租予與諸姪,而追念故鄉,乃在泉捐貲以修府學大成殿、明倫堂,充清源書院租,在臺亦分捐海東、白 沙、南湖各書院之租。凡有義舉,罔不襄贊,當道嘉之,累贈匾額。有子十三人,書香相繼,人謂積善之報。卒後,以子南金貴,封中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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