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展處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十一條,研究發展處掌理研究、交流、教學發展及評鑑有關事項,設綜合企劃、交流發展、教學評鑑三組。
綜理處務規劃、研究服務、教研補助、相關委員會運作等業務
綜理本校對外交流、教學發展、教師精進、跨校師資培訓等業務
綜理本校校務評鑑、系所評鑑、校務發展、教學評鑑、統合視導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