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務必於課前觀看【國立空中大學社會工作與社會工作實習前說明會】
2、9/11以前繳交完整【實習機構申請表】,表上需有機構督導簽章!
3、其他相關實習辦法條文規定,請參照本校社福科實習辦法。
4、本課程學分證明書發放規定:
(1)於課程起訖時間內至實習機構實地實習200小時以上
(2)專業知能強化課程與實習團體督導缺席時數未超過四分之一
(3)完成實習成果發表,並於課程結束兩週內繳交實習成果總報告(含電子檔)
(4)實習機構評量成績50%、實習課程出席(專業知能、團督)5%、實習總報告成績25%、實習成果發表會成績(含實習機構個案紀錄及研討)20%,實際教學、評量方式依授課老師說明為主。經學校及機構督導共同評定成績及格(60 分)
符合上述四點發放標準,得於課程結束後領取學分證明書。
報名錄取名單
呂O嬋、陳O珍、林O蓉、陳O凱、
高O萍、黃O伶、胡O婷、吳O霖、
吳O儀、林O伶、周O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