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繳費方式
完成選課後現場領取繳費單,繳費前請務必檢查所選科目、面授方式、金額正確無誤,並於繳費期限前選擇下列方式之ㄧ繳交。
1、持繳費單逕赴臺灣銀行各地分行繳納(假日不受理)。
2、以金融卡在自動櫃員機(ATM)辦理轉帳繳款,操作步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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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入金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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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密碼 - 輸入〈或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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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轉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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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以下兩種情況
(1)持臺銀卡至臺銀或他行 ATM 轉帳:按本行轉入帳號〈共 16 碼〉-輸入金額(請輸入繳費單金額) -輸入確認。
(2)持他行卡至臺銀或他行 ATM 轉帳:按跨行轉入帳號〈轉入行:臺灣銀行代號 004 後接 16 碼帳號〉-輸入金額(請輸入繳費單金額)-輸入確認。(是否需自付手續費依各銀行規定)
註 1:使用自動櫃員機繳費者,當日即從存款帳戶扣款而非繳款期限日再扣款。
註 2:使用自動櫃員機繳費者,請妥慎保留交易明細表,至學期結束為止。如需繳費收據,請將交易明細表正本(在空白處加註姓名、聯絡電話,並請同學影印一份自行留存,以備查詢之依據)、原繳費單及回郵信封(貼足郵資、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併寄送「臺灣銀行三重分行支存經辦收」(郵遞區號 241,地址:新北巿三重區重新路 4 段 39 號)。
註 3:繳費收據請自行留存,不必寄回學校,收據遺失不再補發。
註 4:自動櫃員機繳費至繳費期限截止日晚上12 時止,逾期即不
可在櫃員機繳費。
3、持繳費單至「郵局」、「全家便利商店」、「統一超商」、「OK 便利商店」或「萊爾富超商」繳費(須自付外加手續費 6 元)。
4、信用卡繳費:教務行政資訊系統-註冊選課-網路選課作業之繳費選項(或選課查詢暨繳費);請參閱檔案圖示說明,連結網路繳費平臺。依各繳費平臺規定,部分銀行持卡人須為學生本人。
註 1:以信用卡方式繳費者,如欲繳費收據,請於開學日起,持原繳費單至所屬學習指導中心加蓋收訖章。
註 2:重複刷卡扣款,發卡銀行不受理退刷或止付,請向所屬學習指導中心申請退費,因退費作業耗時,務請審慎執行網路刷卡步驟。
請注意,以上各項繳費方式,如需繳交手續費,均由學生自付。
*如需繳費證明,可於開播日起至期中考補考日自行上網列印所需份數之繳費證明書。
(1)列印步驟:登入教務行政資訊系統-註冊選課-學生繳費證明書列印-點選開放列印之學年期-列印,即取得繳費證明單。
(2)如遺失繳費證明或不足需求份數,請向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申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