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科學分課程:評議會就申請課程性質,遴聘三位學者專家擔任審查委員,依據課程審查意見表進行課程計畫審查。審查評定成績以三位學者專家皆評定為七十分(含)以上為及格。
二、學程學分課程:評議會就申請課程性質,遴聘五位學者專家擔任審查委員,依據課程審查意見表進行課程計畫審查。審查評定成績以五位學者專家皆評定為七十分(含)以上為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