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115年第一季『著作權法』課程 ( 2學分)
★網路報名時間: 114 年 12 月 04 日 (星期四 ) 早上10:00起
舊生早鳥學分費 85 折優惠期:自開放網路報名起至 114 年 12月 18 日 (星期四 ) 截止!
**報名資格 十八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應分別具備報考專科學校及大學之資格。
**報名連結 https://eec.nou.edu.tw/pop/signup/PopMainAction.do?method=index
**簡章下載 https://www2.nou.edu.tw/myec/doclist.aspx?uid=5171&pid=5133
**本課程為遠距同步視訊教學,無開放實體教室**
**衝堂課程,請參照當季招生簡章p1-3頁之課程列表
※課程上課時間若衝堂,同學無法同時報名、修讀,報名時請留意上課時間,若誤報衝堂課程,將依規定於開課前辦理學費9成退費!
一、■課程時間
*1.課程起訖: 115/1/18-115/3/22
*2.上課時段: 週六、日 下午1330-1620
二、■教學內容
*1.課程計畫:
本課程以著作權法為核心,採「法條講解 → 實務應用 → 案例分析」的循序架構,協助在職進修學員理解著作權的保護範圍、著作人格權與財產權、合理使用、授權制度 及侵害救濟等重點。課程透過實際情境,例如簡報與教材引用、社群素材使用、影音 內容授權等,培養學員在工作中辨識著作權風險並正確使用內容資源。課程並安排授 權契約實作與案例討論,使學員能將所學應用於專案執行與職場溝通,具備基本法律 判斷與風險管理能力。
*2.課程目標:
本課程透過法條講解、實務應用與案例分析,使學員理解著作權保護範圍、合理使用與授權制度,並具備辨識侵權風險與處理授權問題的能力,能在職場及專案中合法、 安全地使用內容素材。
*3.課程大綱(備註*實際講授內容得由授課教師視教學需求斟酌調整之。):
1.課程導論與著作權基本概念:智財權與著作權差異、法條架構。
2.著作保護客體與範圍:著作類型、不受保護標的。
3.著作人與著作人格權:公表、署名、禁止不當修改。
4.職務著作與委託創作:著作權歸屬、公司作品與外包作品。
5.著作財產權(上):重製、散布、公開展示。
6.著作財產權(下):公開傳輸、改作、公開演出。
7.合理使用、法定例外與四要件判斷。
8.授權制度:專屬/非專屬授權與授權契約。
9.網路與社群著作權:圖片、影片、音樂素材使用。
10.侵害著作權責任與救濟:民事、刑事、行政與下架通知。
11.實務應用:授權契約撰寫與談判模擬。
12.期末報告與綜合實務案例討論。
備註*實際講授內容得由授課教師視教學需求斟酌調整之。
三、■教學方式: 講述教學法、討論教學法
四、■評量方式: 期中報告50%、期末報告50%
五、■課程教材(請視學習需求自行準備):
*1.教科書(書名/作者/出版社/出版年份): 著作權法逐條釋義/章忠信/五南
*2.上課用書學員是否需準備: 自行視學習需求
*3.教師購書建議: (自行選購)著作權法逐條釋義/章忠信/五南
*4.教師自編講義: 僅供授課使用
六、■參考書目(請視學習需求自行準備): 著作權法逐條釋義/章忠信/五南、法學檢索系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主題網
七、■教師課程備註: 無
八、■師資介紹:
*1.教師姓名: 謝依婷 老師
*2.教師學歷: 東吳大學法研所碩士在職專班科技法律組、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
*3.教師經歷:
-現任:
艾達諾昊文創智財工作室-創辦人
-曾任:
青創學院-特約講師、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特約講師、勞動署-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特聘講師
-授課經歷:
智慧財產局、長曜國際法律事務所、達穎專利師事務所、中華民國智慧財產權協會、 成真文創、中壢高商、萬能科技大學、海洋科技大學、台北教育大學、世新大學、社 團法人台灣連鎖加盟促進協會、104Giver學院、桃園市工業會、新竹外貿協會、「勞動 署-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社群電商暨KOL人才培訓班、 AI暨區塊鏈產業人才培訓班(佛 光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主辦)」、「勞動署-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 電商行銷技能人才培訓 班(大漢技術學院主辦 )」、「勞動署-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 國際行銷數位轉型培訓班 (暨南大學主辦 )」等。
九、■當季課程衝堂公告:
★「衝堂課程」,請參如當季〝招生簡章p1-3頁〞之課程表。
★課程上課時間若衝堂,同學無法同時報名、修讀,報名時請留意上課時間,若誤報衝堂課程,將依規定於開課前辦理其中一門課程退費(學費9成)!
★推廣學分班課程時間為平日晚上及假日,可能與空大大學部、專科部面授日期與期中、期末考衝突報名時請多留意!
十、■課程備註:
*1.課程實際上課日期,請依課程行事曆為主!課程行事曆及課程資料於開課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學員電子信箱。
*2.學分班課程 報名須知
*3.師資、課程大綱等相關資訊請參閱推廣教育處網路報名系統,課程報名額滿系統會關閉並下架,恕無法再開放學員報名,滿班課程將另於本處官網、臉書公告課程相關資訊;未額滿班別至開課前仍可報名。
十一、■課程採認: 本科屬法律學分,可採認本校社科系2學分若本校學生需申請學分採認,請點此連結依教務處公告辦理 https://reurl.cc/pyA5z4
※其他未載明課程相關事項,依照本處規定辦理,建請參照學員手冊 連結 https://www2.nou.edu.tw/myec/docdetail.aspx?uid=5169&pid=5133&docid=18053
【本處保留於網站上公告變更、修改當季簡章所錄課程師資、課程內容、上課時間及教室異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