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民法A (3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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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時間: 113 年 3 月 05 日 (星期二) 早上 10:00起
【 舊生早鳥學分費 85 折優惠期:自開放網路報名起至 113 年 3 月 19日 (星期二) 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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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為遠距同步視訊教學,無開放實體教室**
**113年第二季 衝堂課程,請參照招生簡章p4 頁之課程列表
※課程上課時間若衝堂,同學無法同時報名、修讀,報名時請留意上課時間,若誤報衝堂課程,將依規定於開課前辦理學費9成退費!
□課程時間
*上課日期: 113/04/11-113/06/07
*上課時段: 週四、五 晚上1830-2120
□教學內容
課程計畫:
本課程計畫是依序民法總則.債篇.物權與親屬.繼承等順序,有條理的介紹民法概念,以建立民法基本原理原則的理解,並融入民法學理與實務上之運用,加強學習與理解力。
期能使同學熟悉民法的基本概念與思維方式,以奠定未來民法學習之基礎。
課程目標: 本課程目標在於使同學對於民法之重要法條規定內容及其所涉之理論與實務能有所掌握,期望建立民法基本概念後,未來參加何種考試皆可迎刃而解。
*課程大綱:
一、民法總論(一)-緒論,權利主體與客體
二、民法總論(二)-法律行為,代理與消滅時效
三、債總(一)債之發生,標的與效力
四、債總(二)債之發生-多數債權人與債務人,債之移轉與消滅
五、債總(三)債之發生-契約,無因管理與不當得利
六、債總(四)債之發生-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與消滅
七、債各(一)買賣契約與租賃契約
八、債各(一)承攬契約 ,委任契約與居間契約
九、期中報告
十、物權通則:物權法定主義及其鬆動與物之變動
十一、物權通則:所有權
十二、物權各論:抵押權
十三、物權各論: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與占有
十四、親屬編通則:親屬關係之發生與消滅,婚姻發生與消滅
十五、親屬編通則:夫妻財產制,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
十六、繼承之發生主體與效力
十七、遺產繼承與遺囑
十八、期末隨堂考試
備註*實際講授內容得由授課教師視教學需求斟酌調整之。
*教學方式: 講述教學法、討論教學法
★評量方式: 期中報告50%、期末隨堂考試50%
★課程教材: 教師自編講義(可提供學員課後複習使用)
*參考書目:
1.民法總則, 陳聰富,元照出版公司, 2022/09.
2.民法債編總論,鄭冠宇,新學林出版公司,2023/7.
3.民法物權論(上)(下) 謝在全,新學林出版公司,2023/9.
4.繼承法實例解說,戴東雄/ 戴瑀如,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23/23.
□師資介紹
教師姓名:傅高強 老師
教師學歷: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博士
教師經歷:靜宜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
□當季課程衝堂公告:
【113年第二季 衝堂課程,請參照招生簡章p4 頁之課程列表】
※課程上課時間若衝堂,同學無法同時報名、修讀,報名時請留意上課時間,若誤報衝堂課程,將依規定於開課前辦理學費9成退費!
※課程實際上課日期,請依課程行事曆為主!課程行事曆及課程資料於開課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學員電子信箱。
※其他未載明課程相關事項,依照本中心規定辦理。
※學分班課程 報名須知
※師資、課程大綱等相關資訊請參閱推廣教育中心網路報名系統,課程報名額滿系統會關閉並下架,恕無法再開放學員報名,滿班課程將另於本中心官網、臉書公告課程相關資訊;未額滿班別至開課前仍可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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