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務處109學年度上學期學分採認開放申請時間:
自109年9月7日起至12日(網路申請開放至9月12日下午4時30分)止開放電腦網路申請。
【推廣教育中心受理登載時間為109年9月7日起至11日下午4時30分止】
二、申請程序:
修得本校推廣教育中心之學分,欲辦理採認者,請於學分採認申請開放時間內將學分證明書(載明大學部或專科部學號及聯絡電話)傳真至推廣教育中心(02 -22896991)或寄至noueec@mail.nou.edu.tw 經查核登載後,再於隔日上網自行辦理採認。
#109學年度起抵免辦法新制:
109學年度起取消入學當學年度需辦完學分抵免申請,也就是每學期均可辦理!
之前學號以106、107、108開頭之空大大學部及專科部學生,若未及辦理學分採認者,自109學年度起即可辦理採認。
*教務處學分抵免專區: http://studadm.nou.edu.tw/FileManage/download?categoryId=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