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有意修讀實習課程之學員,據衛服部公告強化COVID-19疫苗第3劑接種規範!
【提醒有意修讀實習課程之學員:請盡速完成疫苗追加劑(第3劑)】
據衛服部公告自4月22日起強化COVID-19疫苗第3劑接種規範!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7qQSEuMJVwjiKwNzwKT8tQ?typeid=9
▲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15)日宣布,4月22日起強化新冠(COVID-19)疫苗第3劑接種規範,公費疫苗1、2、3、7類對象、矯正機關、殯葬場所及24類場所(域)之工作人員,自4月22日起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如附圖)
▲基於原實習課程防疫配套措施,學員需簽署防疫配套措施同意書及完成疫苗第二劑接種且滿14日(提出相關接種證明),考量未來學員於機構實習需完成疫苗追加劑(第3劑)才得至機構實習。
★★請僅接種疫苗第2劑之學員盡快完成疫苗追加劑第3劑,
才不會影響同學往後找尋機構或至機構實習無法符合服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