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 洪文龍同學考取書記官
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考試經驗分享文/洪文龍 2019.11.19
※可下載完整的經驗分享,希望能對準備考試的同學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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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空大老師上課皆當作密集複習,注意老師上課提到的法條,必定熟背,時事題、修法老師也會說,尤其行政法蔡老師講義要熟記老師舉過的案例、及其講義中所引用之法條,書記官考試不能翻法典,最好連條號都背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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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上課都會不時地問問題,同學若會的一定要參與回答,回答過的印象特別深刻,有可能那剛好是當年度考題。例如,民法老師今年上課提到自書遺囑法條時,舉例實務上經驗說自書遺囑一定要手寫,不可用電腦打字,否則無效,就是今年普考(戶政)的民法申論題考題內容。另外,刑法老師講義的緊急避難重點,今年都有入題,上課引用的分則例子包含強制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都有考,同學對老師上課提到的都不要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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