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班/退費手續及辦法
轉班手續及辦法
因故無法如期上課或對當期課程有疑慮者,自該課程開班日起一週內可辦理轉班申請(社會工作實習、社會福利實習2門課程,另依簡章或開課說明規定辦理),逾期恕不受理;請先至推廣教育中心網站點選「下載專區」-「課程相關表單」下載「轉班申請表」(按我下載),將表格填寫完畢後,傳真至02-22896991或 E-mail至 noueec@mail.nou.edu.tw,本中心以收到書面申請表為辦理轉班的依據,且請先確認欲轉入之班級是否開班,以免影響個人權益;並留意:
1. 欲轉入班級需與原班級為同季開課且已確認開班之課程, 並且限學分數相同、學費一致之課程,始得轉入。
2. 欲轉入之班級已額滿時則歉難以受理;申請退費者須依據「退費手續及辦法」辦理。
請注意:無法如期上課之學員,本中心僅接受轉班或退費申請,請於當季辦理退費或轉班,所有班級概不得保留至下季。 轉班辦理以一次為限。
退費手續及辦法
報名繳費後如因故不克參加課程,請依下列方式辦理退費:
至推廣教育中心網站點選「下載專區」-「課程相關表單」下載「課程退費(班)申請表」(按我下載),下載學員退費申請表,將表格填寫完畢後,連同報名學員之匯款銀行帳號、受款人資料影本,傳真至02-22896991或 E-mail至 noueec@mail.nou.edu.tw,本中心以收到書面申請表為辦理退費的時間依據。後續退費作業需待開班後、學校製作收據完成,始得依學員退費申請之順序辦理,本中心退費手續約在開班後一個月左右完成。匯款作業待校內及校外其餘流程結束後,大約二至三個月學員可以收到退款。
請注意: 若學員提供的為非郵局帳戶,手續費需自行負擔,費用將從退費中扣除
※ 退費規定依據國立空中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 15 條辦理。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 9 成。
2.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各項費用之半數。
3.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4.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如:報名繳費人數不足停開、天然災害或政策等無法開課或致學員無法配合時,則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5.若因學員個人因素辦理退費,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
請注意:提出退費申請的時間點會影響退還費用之金額,本中心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 17 條辦理。退款作業程序較為繁複,報名前請多加斟酌,若申請退費,也請耐心等候,本中心將依學校作業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