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尚未找到實習機構的同學,至遲應於第二次團督前找到實習機構、督導,並於課程起訖時間內完成200小時實地實習及報告書!
若因故無法完成者,得於第二次團督前申請放棄實習與退費,否則概不退費,有關退費標準依照本校推廣教育中心退費標準辦理。
2.繳費單將於112年07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點起以電子郵件夾檔寄至您的信箱,請務必於指定期限內完成繳費並回傳繳費證明,以完成報名程序!
未於指定期限內繳費並回傳繳費證明者即視同放棄,將由候補者依序遞補。
3.若要取消修課,請於112年07月19日(星期三)前主動來電取消或回信告知本中心!
※備取學員遞補通知方式:如有缺額,本中心將以電子郵件及簡訊方式通知遞補,並將遞補者課程繳費單夾檔寄至電子信箱
4.★具有本校學籍之實習學生: 本中心將統一辦理社工、社福實習課程 學生團保事宜。
★未具有本校學籍之實習學生: 報名成功後請依教育部112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112/8/1起) 共同供應契約得標之保險公司規範自行額外辦理投保,並至遲於發實習公文至機構前提出相關投保證明!(投保項目與額度應不少於前項共同供應契約內容-意外傷害險每人保額不低於200萬元、意外醫療不低於5萬元為基準)
5.修課前請先觀看『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社會工作與社會福利_實 習 說 明 會 』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YAn59vbOoQ
6.下列修課注意事項請務必再次確認
◎本課程學分證明書發放規定:
(1)於課程起訖時間內至實習機構實地實習200小時以上
(2)上課缺席時數未超過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
(3)完成實習成果發表,並於課程結束兩週內繳交兩份實習成果總報告
(4)經實習授課教師評量成績及格(60分)
符合上述四點發放標準,得於課程結束後領取學分證明書。
◎上課方式:本課程為實體面授課程,請於上課時間至空大蘆洲校本部上課。
(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172號-社會工作實習:南院5029教室、社會福利實習南院5029教室)
◎本中心實習課程相關資料:可至下列網站參考課程說明:https://www2.nou.edu.tw/myec/docdetail.aspx?uid=5162&pid=5129&docid=17799
本課程依 「國立空中大學推廣教育中心112年第三季社會工作實習招生簡章」、「國立空中大學推廣教育中心112年第三季社會福利實習招生簡章」及「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社會工作與社會福利實習辦法」辦理,請同學務必詳閱簡章及辦法,並遵守修課規定,若有疑義請來電詢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