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尚未找到實習機構的同學,至遲應於第二次團督前找到實習機構、督導,並於課程起訖時間內完成200小時實地實習及報告書!
若因故無法完成者,得於第二次團督前申請放棄實習與退費,否則概不退費,有關退費標準依照本校推廣教育中心退費標準辦理。
2.繳費單將於111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點起以電子郵件夾檔寄至您的信箱,請務必於指定期限內完成繳費並回傳繳費證明,以完成報名程序!
未於指定期限內繳費並回傳繳費證明者即視同放棄,將由候補者依序遞補。
3.若要取消修課,請於111年5月26日(星期四)前主動來電取消或回信告知本中心!
※備取學員遞補通知方式:如有缺額,本中心將以電子郵件及簡訊方式通知遞補,並將遞補者課程繳費單夾檔寄至電子信箱
4.依本校社科系來文,「社會工作與社會福利實習辦法」(以下簡稱實習辦法)- 第九條(實習學生注意事項) 第一項學生於實習期間投保事宜:
學員雖有勞保等保險,但因「不屬於其本職工作」,故需以實習辦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應自行投保保額至少新臺幣壹佰萬以上之「意外死亡及殘廢保險」,同時附加「傷害醫療保險」,並提出證明文件」 辦理相關保險,以確實保障學生實習期間之人身安全。
※請同學至遲於發實習公文至機構前提出相關投保證明!
6.下列修課注意事項請務必再次確認
◎本課程學分證明書發放規定:
(1)於課程起訖時間內至實習機構實地實習200小時以上
(2)上課缺席時數未超過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
(3)完成實習成果發表,並於課程結束兩週內繳交兩份實習成果總報告
(4)經實習授課教師評量成績及格(60分)
符合上述四點發放標準,得於課程結束後領取學分證明書。
◎上課方式:
(1)本課程為實體面授課程,請於上課時間至空大蘆洲校本部上課。
(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172號-南院5029教室)
◎網路同步視訊測試:使用網路同步視訊方式上課,請先確認自家電腦、行動裝置等可符合本中心視訊系統!
本課程依 「國立空中大學推廣教育中心111年第二季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實習招生簡章」及「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社會工作與社會福利實習辦法」辦理,請同學務必詳閱簡章及辦法,並遵守修課規定,若有疑義請來電詢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