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下學期畢業生學習楷模申請
申請期限:自115年7月30日起至115年8月12日截止
一、符合「國立空中大學畢業生學習楷模獎勵標準」學習楷模獎勵事實之畢業生,請於115年7月30日(含)起向所屬學習指導中心或單位提出申請。
二、符合推薦條件之應屆畢業生,其中夫妻或直系血親、兄弟姊妹同時畢業者、成績優秀新住民學生項目,由於查核不易,請畢業生填寫推薦表及個資肖像授權告知事項暨同意書,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主動與所屬中心(單位)聯繫申請。
三、畢業生學習楷模推薦條件如下:
(一)年長好學,精神可嘉(70歲以上)。
(二)身心障礙自強學生(重度及極重度)。
(三)原住民學生,成績優秀(畢業總成績85分以上)。
(四)國中、小學歷入學,完成學業(限第1次畢業者)。
(五)本校同一學制第三學位以上畢業。
(六)夫妻或直系血親、兄弟姊妹同時畢業者。
(七)新住民學生,成績優秀(畢業總成績85分以上)。
(八)其他具特殊成就及傑出表現,有具體表現事蹟者。在學期間至少符合下列一款:
- 競賽才藝:代表本校參加校際性或國際性競賽,成績優異,為校爭光者。
- 學術研究:發表創作、發明、設計、技術專利或研究成果,能提升校譽者。
- 領導服務:積極參與全校性事務工作,或舉辦、領導重要活動等,或參與公共事務、社會服務等,為校爭光,事蹟卓著。
- 生命禮讚:遭遇重大事故,能突破逆境、持續進修,展現熱愛生命者,對發揚生命教育有啟導作用者。
四、被推薦之畢業生經中心(單位)初審、學務處複審核准後,將由所屬中心(單位)轉知表揚事宜。
申請方式:馬祖114下學期畢業生符合條件欲申請者,請於7月30日起至115年8月12日截止前,填寫推薦表、併同相關證明文件,掃描彩色電子檔,email至馬祖辦公室信箱:od3301@mail.nou.edu.tw,主旨:學號+姓名+申請114下畢業生學習楷模。
聯絡方式:od3301@mail.nou.edu.tw / 02-22829355#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