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空中大學「生命服務」學分學程計畫書
(102/06/07)101學年度第7次校課策會通過
(102/06/14)101學年度第6次教務會議備查
(105/06/05)105學年度第4次校課策會通過
(107/10/05)107學年度第1次校課策會通過
(109/01/07)108學年度第2次校課策會通過
(111/01/07)110學年度第2次校課策會修正通過
(112/10/03)112學年度第1次校課策會修正通過
一、學程名稱:生命服務學分學程 (Program of Life Service)
二、設立緣起:
空大具有改善社會風氣之使命。鑒於本校空大空專課程一元化之特色,在本系附設生命事業管理科之課程基礎下,規劃本學分學程,期能打破死亡禁忌,引導社會大眾正視生命終點的課題,並提昇殯葬從業人員之專業形象。
本學分學程係依據「禮儀師管理辦法」第2條及「殯葬管理條例」第46條之相關規定規劃而成。課程內容符合參加「喪禮服務技術士」乙級證照檢定所應具備之專業知能的課程內容,更得以在取得乙級證照後申請換發「禮儀師」證照所應具備的20專業學分。
三、設立目的:
1.培育生命禮儀服務之專業從業人員、實務規劃、機構經營與管理的專業人才。
2.長期投入相關領域實務工作人員之進修機會,並輔導取得相關證照。
3.滿足國人對殯葬服務品質之需求。
4.破除傳統「土公仔」的形象,提昇殯葬從業人員之專業形象與社經地位。
四、合作開設學系:人文學系、社會科學系、商學系
五、召集人:林高永副教授 電話:(02)22829355分機7520 所屬學系:生活科學系
六、課程規劃:
1、本學程至少需選修30學分。
2、核心課程14學分為本學程必修課程,選修課程至少需16學分 。
3、本學程課程計畫如表1。
七、修習對象:空大與空專學生。
八、修課方式:使用語音、影音與網路數位教材,搭配實體面授或線上視訊教學。
九、師資來源:師資均以空大聘定之課程學科委員及面授教師為主。
十、申請修習學程學分證明書:
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第八條規定辦理:
(一)本校具大學部學籍之全修生修畢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學業成績表,申請核發學程學分證明書
(二)於本校附設專科部或推廣教育中心所修讀之學程科目學分,須先辦理學分採認至大學部學籍。
十一、修課建議:
為符合「禮儀師管理辦法」所規定修畢之專業課程,修畢本學程核心課程14學分即可完成禮儀師管理辦法第二條附表所規定之必修課程。
另,建議修畢本學程選修課程「遺體處理與美容」、「殯葬衛生」、「殯葬服務與管理」、「殯葬學」、「殯葬設施」課程至少3門6學分,加上前述核心課程,即可完成禮儀師管理辦法第二條附表所規定之20學分專業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