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空中大學「家庭教育」學分學程計畫書
(94/10/18)94學年度第1次校課策會通過
(111/01/07)110學年度第2次校課策會修正通過
(112/01/06)111學年度第2次校課策會修正通過
(113/04/25)112學年度第3次校課策會修正通過
一、學程名稱:家庭教育學分學程(Program of Family Life Education)
二、設立緣起:
(一)隨著社會變遷,家庭類型的多元與家庭價值的改變,家庭問題成為許多國家的重要政策議題,家庭教育更普遍受到東西方社會的重視。
(二)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證照的實施,將有助於提高家庭專業人員的素質,並在因應社會的需求下,更多專業人力在家庭領域的經營,以提升個人、家庭與社會之生活品質。
三、設立目的:
(一)培養優秀家庭教育專業人才,以發展家庭為學習型組織,提昇個人、家庭及社會的生活品質。
(二)增進學習者對個人及家庭發展的了解,並熟悉家庭內部及外部的互動關係之知識及技能,使能實踐家庭教育推展的需求。
(三)強化及尊重人類價值的多樣性,以便提供更多元化家庭服務需求。
四、合作開設學系: 社會科學系
五、召集人:唐先梅教授 電話:(02)22829355轉7513 所屬學系:生活科學系
六、課程規劃:
1.本學程至少需選修 26 學分(含核心課程五科與選修課程五科)
2.核心課程為本學程必修課程
3.本學程課程計畫如表1
七、修習對象:空大與空專學生
八、修課方式:利用空大既有之語音、影音、網頁等教學課程
九、師資來源:同空大開設該科所需師資。
十、申請修習學程學分證明書:
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第八條規定辦理:
(一)本校具大學部學籍之全修生修畢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學業成績表,申請核發學程學分證明書。
(二)於本校附設專科部或推廣教育中心所修讀之學程科目學分,須先辦理學分採認至大學部學籍。
十一、注意事項:
-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證書之核發單位為教育部,申請者可進入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認證專區登錄相關資料。
-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申請資格,請參考家庭教育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資格進用及培訓辦法」第二條。若為空大生活科學系畢業,除需獲有上述學程相關課程之成績證明(檢附空大成績單),另需具有一年全職(或兩年兼職)相關實務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