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兒童局公告公函
空大「兒童保育及少年生活輔導」學分學程符合兒童保育員與少年生活輔導員學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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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國立空中大學主辦「兒童保育及青少年生活輔導學分學程」
內容提供單位: 綜合規劃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12月10日
發文字號:童綜字第0960015013號
主旨:有關國立空中大學主辦「兒童保育青少年生活輔導學程」,其修畢課程者,為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中所定「保育人員」、「生活輔導員」、「助理保育人員」、「助理生活輔導員」、「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服務」之學歷資格,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據國立空中大學96年11月29日空大生字第0960700156號函辦理。
正本:教育部、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
副本:國立空中大學、本局福利服務組、本局托育服務組、本局防治輔導組、本局綜合規劃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