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暨附設專科部114學年度上學期學分抵免撤銷、學分減修及採認申請相關事宜】
說明:
一、本校暨附設專科部114學年度上學期學分抵免撤銷、學分減修及採認申請,訂於114年09月08日起至13日止。開放電腦網路申請,申請網址為:https://noustud.nou.edu.tw,辦理學分減修者,須另於114年09月11日(週四)至13日(週六)至各學習指導中心完成申請程序。
二、本校暨附設專科部已辦理學分抵免通過之舊生,欲重新申請學分減修及採認,因系統轉檔作業,學生登錄學分抵免撤銷申請後,須於次日再上網登錄學分減修或採認(例如08日登錄撤銷,09日再登錄學分減修或採認,依此類推);請務必依時間辦理學分抵免撤銷,逾期未辦理,將不受理本學期之學分減修及採認申請。
三、本校空大畢業再入學,除了辦理學分採認外,還需辦理學歷減修(53學分)。
四、為維護網路系統操作作業之穩定及安全,惠請資訊科技處循往例於上述受理期間協助系統維護。
五、附本校暨附設專科部學分抵免撤銷、學分減修及採認申請公告、學分抵免辦法及學分減修注意事項(如附件1、2、、3);相關抵免資訊,請至學分抵免網頁(https://studadm.nou.edu.tw/)查閱。
六、本校學士後學位學程抵免說明如下:
(一)學士後學位學程最多抵免6學分,本校大學部畢業及外校大學畢業者均採書面申請(如附件4),申請表隨同校學士學程管理中心郵寄錄取新生資料時附上。
(二)申請表於新生報到時繳回,如未於新生報到時繳回,至遲9月13日前繳回,並同歷年成績單影本需蓋章(核與正本相符),連同一般生減修資料送(寄)回課務組。
(三)申請表需填寫抵免科目代碼、科目名稱及學分數(如附件5),可至教務處學分抵免網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