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宗旨】
人文學系承本校設置精神,結合文學、歷史學、宗教與哲學、傳播及外國語文(英、日文)課程,培養學生具備現代公民,應有之人文涵養及知能應用能力。
【教育目標】
1.習得人文專業知能,奠定自我實現之基礎。
2.習得人文素養,提升生活品質。
3.藉由人文教育,開展見識與胸襟。
【核心能力】
1.解讀、表述力:理解各種表達元素的涵義以及各式人文記錄所傳達的整體意義,並且能層次分明、條理清楚的分析,明確有力的說明。
2.賞析、融會力:審視作品(或事理),能領會、賞析人文經典或人文發展歷程的意義,進而品味、琢磨、分析其價值,延伸學習的樂趣。
3.觀察、探索力:統整既有人文學養,透過探尋、搜集、發微探隱,擴大視野,瞭解人文學科的意義。
4.判斷、思辨力:透過反思、辨識、論證,以及問題的延伸討論,檢礆既有的設想和概念是否合理,進而形成層於自己的意見。
【課程組織】
人文涵養領域、人文知能應用領域
【課程區分】
文學、歷史學、宗教與哲學、傳播、藝術及外國語文(英、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