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上學期「 張洵先生暨張郭貴蘭女士安家獎學金」
請於114年11月10日 星期一至114年11月24日(星期一)止
檢附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文件寄送至新竹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請
「 張洵先生暨 張郭貴蘭女士 安家 獎學金」係本校 面授 教師 張曼莉老師為感念其父親張洵先生、母親張郭貴蘭女士生前熱心助人及助學而設立,獎助本校 臺灣地區(含金門、馬祖)單親自力扶養子女而仍勤奮向學之學生 大學部及專科部之學生(詳見本獎學金申請辦法)。
相關規定如下:
一、申請條件︰凡本校凡114學年度上學期大學部(全修生)及專科部在學之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1. 學生本人因故單身且實際自力扶養尚在就學(不含研究所)之子女 2 名以上。
2. 前一學期至少選修 3 科 9 學分以上,學期平均成績 80 分以上。
3. 未領取政府學分學雜費補助、減免或其他獎學金者。(採「不得兼領」之原則。當學期同時獲得其他獎學金者,請擇一領取。)
備註︰學生不論是否多次入學,於國立空中大學(含大學部、專科部)就學期間,至多以申領 8 次為限。
二、發放標準︰本獎學金為獎助居住台灣地區(含金門、馬祖)單親自力扶養子女而仍勤奮向學之全修學生,發放標準依序如下:
1. 申請者扶養在學子女人數多者優先發放。
2. 申領次數少者優先發放。
3. 無法依前二標準發放時,依前學期選修學分數多者優先發放,再依學期平均成績高低決定,如遇同分時,以選修科目數多者優先發放。
三、名額與金額︰
1. 錄取名額:錄取名額暫定 6 名。屆時由捐助人決定大學部、專科部分配名額,並得視實際情況增加或減少。
2. 獎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 3,000 元整。
四、申請文件︰
1. 申請表(如附件,請簽名)。
2. 114學年度上學期繳費單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3. 114學年度上學期期成績單。
4. 單親證明(最近3個月內全戶記事不省之戶籍謄本乙份)。
5. 限大學及以下 就學子女114學年度上學期在學證明(學生證或相關證明)。
五、申請期限及方式︰114年11月10日(一)至11月24日(一)止,向新竹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請並檢附所有申請文件。請同學把握時效,逾期不受理。
六、審查程序︰由學校受理、初審後,彙整申請學生資料,送請捐助人複審並決定獲獎名單。
七、本獎學金除公告得獎訊息外,並個別通知獲獎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