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下學期「 張洵先生暨張郭貴蘭女士安家獎學金」
請於115年4月27日 (星期一)至115年5月11日(星期一)止
檢附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文件寄送至新竹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請
「張洵先生暨張郭貴蘭女士安家獎學金」係本校張曼莉面授老師為感念父親張洵先生、母親張郭貴蘭女士生前熱心助人及助學而設立,獎助單親自力扶養子女而仍勤奮向學之學生。
相關規定如下:
一、申請條件︰國立空中大學(大學部、專科部)當學期在學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1.學生本人因故單身且實際自力扶養尚在就學(不含研究所)之子女 2 名以上。
2.前一學期至少選修 3 科9 學分以上,學期平均成績80 分以上。
3.未領取政府學分學雜費補助、減免或其他獎學金者。(採「不得兼領」之原則。當學期同時獲得其他獎學金者,請擇一領取。)
備註︰學生不論是否多次入學,於國立空中大學(含大學部、專科部)就學期間,至多以申領 8 次為限。
二、發放標準︰本獎學金排除國際事務處海外學生服務組申請者,只限獎助原居住台灣地區(含金門、馬祖)單親自力扶養子女而仍勤奮向學之全修生,發放標準依序如下。
1.申請者扶養在學子女人數多者優先發放。
2.申領次數少者優先發放。
3.無法依前二標準發放時,依前學期選修學分數多者優先發放,再依學期平均成績高低決定,如遇同分時,以選修科目數多者優先發放。
三、名額與金額︰
1.錄取名額: 6 名
2.獎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3,000 元整。
四、申請文件︰
1.申請表(如附件)。
2.當學期繳費單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3.前學期成績單。
4.單親證明(最近 3 個月內全戶記事不省之戶籍謄本乙份)。
5.自力扶養就學子女當學期之在學證明(學生證或相關證明)。
五、申請期限及方式︰上、下學期將分別於當年度 11 月份、4 月份公告,申請人依公告日期向新竹學習指導中心提出申請並檢附所有申請文件。
六、審查程序︰由學校受理、初審後,彙整申請學生資料,送請捐助人複審並決定獲獎名單。
七、本獎學金除公告得獎訊息外,並個別通知獲獎學生。